根据《四川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川教〔2017〕112号)文件精神和华蓥市学前教育工作实际,华蓥市教育和体育局科学制定《华蓥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分3年时间对全市所有幼儿园办园行为进行督导评估,现已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督导范围不留死角。本次共督导评估了52所幼儿园,涵盖全市所有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11所,民办幼儿园41所,评为“优秀类”16所、“良好类”17所、“合格类”19所。
督导评估科学全面。督导评估以《幼儿园工作规程》为基本依据,主要对幼儿园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进行督导评估,推动幼儿园规范发展。
督导方式形式多样。督导评估采取听课测试、问卷调查、访谈座谈、校园观察、查阅资料和数据统计等方式进行。同时通过召开家长和教师座谈会,广泛听取教师及家长的意见;通过与幼儿园班子交流,对规范办园提出意见和建议。
以督促改落实落地。市教育和体育局召开了督导整改现场会,组织全市幼儿园园长进行拉网式观摩学习。支持优秀类幼儿园挖潜创新,更好办园;对良好类、合格类幼儿园限定整改时限、制定整改措施,创先争优。
通过评估,进一步加强了对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和过程监管,引导各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有效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促进华蓥市学前教育更快更好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