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提高学生自护自救能力,5月6日,广安区东方小学校开展了“防溺水 我们在行动”集体签名活动。
在签名活动中,学校向全体师生下发了防溺水倡议书,阐明了私自下河、塘游泳的危险性,要求全体学生严守学校纪律,时刻注意安全,珍爱生命,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并特别提醒同学们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然后,同学们郑重地在 “防溺水 我们在行动”的横幅上签上自己的名字,承诺不私自下河,注意游泳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