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肃依法执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城南镇西天中心学校于3月1日组织全校教职员工学习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学校校长颜学斌从教育目的、行为对象、行为程度、实施方式等方面仔细解读了该规则,首先明确了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接着,着重解读了学校以及教师对学生应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可以实施教育惩戒的六种行为;详细解读实施惩戒教育的方式,《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列举有四条13种,分别是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轻微的学生,当场给予教育惩戒,对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生,可以实施教育惩戒,并应当及时告知家长,对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可以实施的教育惩戒,并应当事先告知家长,以及其他违规违纪的教育惩戒方式;校长颜学斌特别强调在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能盲目无原则,不能侵害学生权益,要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要求实行。
参与学习的全体教师纷纷表示,一定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通讯员 吕华兴 吕建强)